花蓮縣文化局「108年拍片住宿及促進在地人士就業補助」自108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 Post published:2018-12-14 Post category:過去的活動 花蓮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美景、穩定天候與日照與多元文化,為行銷本縣城市形象、在地人文歷史特色、以及推廣在地文創產品,透過補助及協拍機制,強化本縣影視產業整體環境,吸引片商至花蓮取景拍攝,行銷文創產品、推廣工藝特色、部落文化、特色社區及生態地景,有效發展花蓮文化軟實力並推向國際,特依據「花蓮縣影視拍攝協助及補助辦法」訂定本簡章。 指導單位/文化部。 主辦單位/花蓮縣政府。 承辦單位/花蓮縣文化局 詳情請見以下簡章。 簡章 申請書 核銷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