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宜蘭縣政府補助影視製作拍攝實施要點」,歡迎踴躍投件。

轉知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公告
公告修正後「宜蘭縣政府補助影視製作拍攝實施要點」1份,受理申請期限自每年1月至2月,歡迎踴躍投件。
日期:111-12-01

一、依據宜蘭縣政府111年12月1日府文演字第1110011064號函辦理。
二、修正「宜蘭縣政府補助影視製作拍攝實施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。
三、受理申請期間自每年1月至2月,共2個月。
四、檢附「宜蘭縣政府補助影視製作拍攝實施要點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