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文化部「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」

為落實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,文化部於111年3月21日發布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》,並針對「視覺藝術」、「表演藝術」、「文化資產」、「影視製作技術」、「影視編劇」及「流行音樂」等6類別,研訂共計48種契約範本。

相關檔案可至文化部官網「便民服務」-「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」(https://www.moc.gov.tw/webarticle_148240.html)瀏覽或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