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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視勞務(承攬/委任)契約運用 線上說明會

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2條規定「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承攬、委任契約指導原則,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其文化藝術事業發展。」基此,文化部於111年3月21日發布〈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〉,作為藝文工作者與業主簽訂契約前檢視合理性之參考。

為了讓影視工作承攬/委任的契約事項更具體化,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受文化部影視局補助,參據上述指導原則製作契約參考範本,供影視產業夥伴們參考運用。工會也將持續廣納業界意見,不定期增修契約範本。

為讓大家更瞭解契約運用方式,辦理四場契約運用說明會資訊如下:

時段:每梯次13:00~16:00

時數:3小時

地點:線上說明會 (將會傳送會議代碼或連結)

課程時間:

【01梯】10月14日(五)

【02梯】10月28日(五)

【03梯】11月18日(五)

【04梯】11月22日(二)

如有疑問請洽工會的管道如下:

FB留言訊息電話:02 2788 8782

Line ID:@movieu

Mail:tfdbu2012@gmail.com

指導單位: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

主辦單位: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