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側記】2026台灣國際民族誌影展|《河流的親人》張瀠之、Petr LOM導演

【側記】2026台灣國際民族誌影展|《河流的親人》張瀠之、Petr LOM導演

日期|2026.05.31(日)16:15

映後座談|張瀠之、Petr LOM導演

側記撰寫|簡盈瑄 攝影|林炘潔

 

|當河流不只是河流

在多數人的理解裡,河流是自然景觀、是資源,也是地圖上的一條藍色線條。然而在毛利人的世界觀中,河流從來不只是河流。紀錄片《河流的親人》以紐西蘭旺加努伊河為起點,帶領觀眾走進一場跨越數十年的河川保護運動,也走進原住民族與土地之間深刻而綿長的關係。電影不只是記錄河流法人化的歷程,更透過沿河而行的人們、世代流傳的故事,以及不同族群之間的對話,呈現出一種與自然共存的世界觀。

映後座談邀請張瀠之教授分享自己與旺加努伊河結緣的經驗,也補充了河川法人化背後的歷史脈絡;導演 Petr LOM 則談及拍攝這部作品的契機,以及身為非原住民創作者,如何在拍攝過程中學習尊重、建立信任,並理解自己所承擔的責任。

|從一篇報導開始的拍攝旅程

談到創作契機,導演 Petr LOM 分享,自己與團隊最初是在 2017 年看見關於旺加努伊河的新聞報導。當時,他與妻子因這篇報導產生「被召喚」的感受,決定前往紐西蘭深入了解這個議題。然而在抵達之前,他們對當地文化與歷史背景仍相當陌生。出乎意料的是,拍攝計畫一開始便獲得許多人的支持。抵達紐西蘭後不久,他們便與當地部落領袖見面對方認為這是一個值得被述說的故事,也主動協助他們認識片中重要人物 Ned Tapa。

最初,團隊先完成一部十五分鐘的短片《We Are The River》。在拍攝過程中,雙方逐漸建立信任與友誼,之後 Ned 更主動邀請團隊回到紐西蘭,拍攝如今觀眾所看到的長片版。導演笑說,紀錄片通常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建立關係,但這部作品的誕生過程卻有許多不可思議的巧合,好像一路被引導著前進。也正因為這段相處經驗,他們後來將創作重心轉向「自然權利」相關議題。目前團隊正在歐洲拍攝另一部關於澳洲第二大潟湖的作品。這座潟湖受到旺加努伊河的啟發,也在近年獲得法律人格地位,而相關訴訟案件已正式展開。導演表示,類似的倡議正在世界各地逐漸發酵,自然不再只是被管理與利用的對象,而開始被視為具有自身權利與價值的存在。

説到這部作品與臺灣的連結時,導演也分享,自己很高興能在臺灣放映《河流的親人》。他提到,片中負責音樂創作的藝術家曾多次造訪臺灣,並表示自己與臺灣原住民族相處時,常有一種遇見親人的熟悉感。對導演而言,能讓這部關於河流、土地與祖先記憶的作品在臺灣與觀眾相遇,也因此格外具有意義。

|當一條河成為法律上的「人」

有觀眾提問所謂「河流法人化」究竟代表什麼,又會如何影響人們與河流的關係。導演Petr LOM回應,旺加努伊河獲得法律人格地位,不只是法律層面的技術性創新,更重要的是讓毛利人的世界觀能夠在現代法律體系中被理解與承認。事實上,這樣的思考並非一夕之間形成,而是毛利人自二十世紀以來,長期在土地與權利運動中不斷尋找的可能路徑。

張瀠之進一步補充,對毛利人而言,河流從來不只是自然景觀或資源,而是祖先,也是與人共同生活的生命體。河流的存在與族人的歷史、記憶及日常生活緊密交織,因此當代法律將河川、森林、土地切分為不同管理單位的方式,未必能回應毛利人理解世界的方式。她指出,河流法人化的意義,正在於嘗試在現代法律框架中找到一種轉譯的方法,讓原住民族的世界觀能夠被看見與實踐。當人們不再將河流視為可以被無限利用的客體,而是承認其本身具有價值與權利時,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也可能因此產生改變。

導演也提到,法律人格並非單純賦予河流新的身分,而是一種重新思考價值的過程。正如企業或組織可以被視為法律上的法人,自然是否也能被如此看待?這樣的提問背後,其實是在挑戰人們長久以來將自然視為資源的思維模式。張瀠之則認為,河流法人化最重要的或許不是法律形式本身,而是它所帶來的價值轉向——當人們開始理解自己與河流、生態系統並非彼此分離,而是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,也許就能以不同的方式思考照顧、保護與共生的可能。

 

|作為外來者,如何拍攝原住民族的故事?

另一位觀眾提問,導演身為非原住民、白人創作者,並來自曾經殖民澳洲與紐西蘭的文化脈絡,當他透過鏡頭進入原住民族的生命經驗時,他如何理解自身的身分與觀看位置?導演回應,他與團隊的創作核心,是相信電影能夠讓世界彼此連結,而不是分裂彼此。在這樣的信念下,他們採取相對開放的全球性視角進行創作,但同時也非常清楚意識到,當作品涉及原住民族與殖民歷史時,倫理問題必須被置於優先位置。

他強調,「尊重」並非停留在形式或禮貌,而是一種持續性的創作狀態——創作者必須不斷提醒自己正在進入一個承載歷史、創傷與複雜關係的世界,因此需要更高程度的敏感與自我約束。這樣的態度具體體現在拍攝過程中反覆的詢問與確認,包含拍攝界線、文化空間的進入方式、人物呈現與影像使用等細節。這使他意識到創作倫理並非單一決策,而是一個持續協商與校準的過程。即使在正式拍攝之外,團隊也透過合約與溝通機制不斷確認彼此的期待;但他特別強調,合約的意義不只是法律保障,而更像是一種關係框架,讓對話能持續被維持。

他也分享實際拍攝經驗,例如在涉及儀式或文化空間時,因不理解文化界線而誤入不被允許的區域,隨後被溫和提醒並重新調整拍攝方式。這些經驗使他更加意識到,文化敏感性並非抽象原則,而是在現場不斷學習與修正的過程。

最後他補充,外來創作者不應試圖假裝能以原住民族的視角進行敘事,也不可能替他們發聲。因此,電影並非單向的再現,而更像是一種進入與分享的過程;創作者必須承認自身限制,並以謙卑姿態進入他者世界。他也進一步說明,紀錄片中的攝影機不應被視為「取用」他者經驗的工具,而是一種關係的建立與交換。在此基礎上,作品的敘事也並非預先以單一中心設計完成,而是在與Ned的相遇與合作關係中,隨著現場條件逐步生成。

|河流如何被共同使用與協商?

電影中出現汽艇高速駛過河面,巨大的引擎聲打破原本安靜的影像氛圍;同時片中也呈現不同使用方式的船隻,包括動力船與無動力船。觀眾因而好奇,這條河流在「法人」治理之下,實際如何被管理與協調?不同使用者之間又如何共存?

導演回應指出,外界常會誤以為2017年法律通過後,河流治理便會立即出現清楚轉變,但實際上,這些爭議與協商已經延續超過一百五十年,因此制度變化更像是一個長期累積的結果,而非單一時間點的轉折。他進一步說明,河流上的使用狀態本身就非常複雜,不同船隻背後涉及觀光產業、商業運輸以及原住民族社群等多重系統,而原住民族也同樣是當代經濟與生活結構的一部分,因此難以以單一對立關係理解。即使在法律框架確立之後,現場仍然存在不同利益與使用方式的持續協商。

在制度層面上,河流治理確實透過政府與毛利族共同參與的架構運作,所有涉及河流的重要決策皆需透過雙方代表進行協調與討論;在某些特定期間,河流也會短暫封閉,以讓原住民族進行文化性與返鄉性的使用,形成一種分時共享的治理模式。這種治理結構不只影響現場使用方式,也直接影響電影的拍攝過程。本片在拍攝時同樣需要取得多方同意與配合,影像生成本身即嵌入在這個複雜的治理網絡之中。因此,電影所呈現的並非單一制度結果,而是歷史延續、制度協商與日常使用交錯而成的動態狀態。

 

|法人化河流與自然權利的討論

有觀眾最後提問,紐西蘭是否只有特定河流採取法人化制度,或全國河流皆已納入此架構;這樣的治理模式是否正在其他國家擴散,以及導演在歐洲相關拍攝計畫中所面臨的實際狀況與挑戰。

導演回應,不是所有河流都被正式法人化,但相關概念確實正在擴散之中,並已在其他自然場域出現不同形式的嘗試,例如部分山地與河流治理的制度實驗。不過他也強調,這並不是一套已經完成或穩定運作的全球模式,而仍處於持續發展與調整的過程。他進一步指出,在歐洲的案例中,這類制度的出現往往來自非常具體的生態危機。例如西班牙某些湖泊與流域,在長期農業排放與污染累積之下,曾出現嚴重的生態崩壞,甚至接近整體系統失衡的狀態。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「自然具有權利」的法律框架被引入作為介入治理的方式,但其效果並非立即顯現,而是在實踐中持續被檢驗與修正。

張瀠之也補充,類似制度在不同國家之間的結果並不一致。例如印度曾經出現將河流納入法人概念的嘗試,但由於缺乏與在地社會結構、文化關係與日常治理方式的長期連結,最終並未穩定延續。這也顯示制度本身並不會自動生效,而是高度依賴其所嵌入的社會條件。

因此,導演認為問題並不只是「是否採用法人化」這個形式,而在於制度是否能真正進入地方的生活脈絡與土地關係之中。如果只是單純的外來框架移植,而缺乏相應的社會網絡與價值支撐,就可能難以持續運作。在這樣的理解之下,他也將「自然具有權利」的概念放回更長的歷史軸線中觀看。他提到,奴隸制度的終結、女性權利的推進等社會轉變,都經歷了漫長的價值辯論與制度重組,才逐漸成為當代共識。因此,自然權利更像是一種正在生成中的倫理想像,試圖重新調整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,使自然不再只是被使用或開採的資源,而是被理解為生命網絡中的一個共存節點。

|從「擁有河流」到「守護河流」的思考

在回饋中,有觀眾分享自己來自花蓮光復,近期也正面對馬太鞍溪相關的治理與災害討論。在地方的現場經驗中,關於河流治理的方式始終存在多方意見,包括是否應以堤防控制水流、或是改以「還地於河」的方式讓河流重新取得空間。隨著災害經驗的累積,這些選項也不斷被重新檢視與討論。在觀看電影的過程中,他特別受到一個核心觀念的啟發——河流並非人類所「擁有」的對象,而更像是一個需要被守護與共同維繫的存在。這樣的理解,使他開始重新思考自身所處的地方經驗,並將影像中的概念與台灣當前的河川治理討論連結在一起,形成一種跨地域但相互呼應的反思。

導演回應,片中的核心理念之一,正是將河流理解為一種需要被共同照護的生命體,而非單純的資源或財產。在不同地區的治理經驗中,人們都在嘗試尋找如何避免過去災害再次發生的方式,而「如何與河流共存」也因此成為一個持續被討論的問題。他也補充,在澳洲與紐西蘭以外的地區,相關制度與協商機制同樣正在發展之中。例如在澳洲部分地區,雖然自然條件與開發壓力更為複雜,但近期也開始出現由原住民族與政府之間建立的協議機制,使任何涉及水資源與土地開發的行動,都必須納入原住民族的參與與協商之中。雖然形式未必等同於「法人化」,但仍可視為朝向共同治理的一種進展。

在本場映後討論的最後,關於河流、土地與治理的提問與回應,也逐漸回到一個更基本的問題:人類如何與自然共同生活。無論是紐西蘭的法人化實驗、澳洲的協商制度,或是台灣當地對河川治理的反覆討論,這些不同處境都指向相似的核心——自然不再只是被管理的對象,而是需要被重新理解、協商與共同維繫的關係。

在這樣的觀看之後,電影所留下的,或許不只是制度本身的差異,而是關於「如何與河流共存」的一種持續開放的想像。